深圳市视光学会
Shenzhen Optometry Assocition
深圳市视光学会是我市从事光学工作的眼科医师、验光师、眼镜光学和眼保健产品生产工程技术人员、有关管理人员及相关企业自愿结成的地方性、学术性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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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第一届验光技能大赛报名的通知
为推进深圳市视光学科的发展,进一步促进视光学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合作,提高广大视光学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技术创新,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,深圳市视光学会举办第一届深圳市验光技能大赛。竞赛有关事项如下:详程关注学会网站:http://www.szoa.org.cn/
一、组织单位:
1、主办单位:深圳市视光学会;
2、承办单位:深圳市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博士);
3、协办单位:北大深圳医院、深圳市第二高级技术学校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(教育部全国验光与配镜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单位)。
二、竞赛组委会
主 任:廖素华 深圳市视光学会会长
副主任:杨 秋 深圳市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
闵国光 深圳市视光学会副会长
唐征勋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
马 阳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调研员
组委会办公室
主 任:闵国光 深圳市视光学会副会长
副主任:杨 秋 深圳市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
高书东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主任科员
傅 培 深圳市视光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
三、大赛时间
2013年6月6日(星期四 )理论考试
2013年6月10日(星期一)技能竞赛
赛程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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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 期 |
时 间 |
项目内容 |
参加人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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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6日 上午 |
8:30-9:00 |
报到 |
全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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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-11:00 |
理论竞赛 |
全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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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0日 下午 |
14:00-18:00 |
技能竞赛 |
按照考号分时段进行 |
四、大赛地点
深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(梅林校区)
五、参赛对象:
1、深圳市具备眼镜验光初级验光员(即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及以上职称的眼镜行业从业人员;
2、就职于深圳市医疗、教育机构从事验光工作的人员;
六、竞赛项目
1、本次竞赛以国家“眼镜验光员”四级(中级)职业标准为竞赛标准,分为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进行,初赛为由理论知识竞赛,复赛为实操技能竞赛,总分值为100分。决赛名次按理论占30%,实操占70%计算的总分排名;
2、理论知识
⑴ 试题形式:标准试卷采用答题卡,在2个小时内完成,满分100分,60分及格;
⑵ 试题要求:从市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组卷;
⑶ 评分方式:理论考试完毕当场封卷,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协助评分;
3、操作技能
操作技能竞赛内容:他觉验光、主觉验光二个子项目。
3.1他觉验光:主要通过检影验光,在规定时间10分钟内完成对4只模拟眼的屈光度检查,并分别记录结果(记录结果为考虑距离后的换算结果)。
3.1.1试题范围:模拟眼赛前统一由评委组专家校准“0”位
光度范围:±6.00DS/±2.50DC AX 0~180 试件现场抽取
3.1.2设备工具:赛场提供带状光检影镜(可以自备)及标准镜片箱
3.2主觉验光:主要通过综合验光仪,在规定时间10分钟内完成对志愿者的屈光度检查,并分别记录结果。
3.2.1初始条件:提供被测志愿者双眼的电脑检测结果
3.2.2设备工具:综合验光仪器
七、竞赛规则
1、理论知识竞赛规则
⑴ 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竞赛;
⑵ 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,于赛前30分钟内检录方可进场,并按指定座位号参加竞赛,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,竞赛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赛场;
⑶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,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(如铅笔、橡皮、尺、钢笔)外,不准带入任何书籍、资料,所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;
⑷ 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,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后作处理;
⑸ 选手在竞赛过程中,遇问题需举手向监考人员提问,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;
⑹ 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,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;
⑺ 理论知识竞赛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,竞赛时间为120分钟。
(8)理论知识竞赛排名前50名在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方可进入下一轮实操技能竞赛。
2、操作技能竞赛规则
⑴ 赛前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选手讲解竞赛相关事项;
⑵ 参赛选手的编号由报名时间决定,比赛中部分项目采取抽签选题;
⑶ 比赛前15分钟,该场参赛选手凭身份证、准考证进入赛场候赛区,由竞赛办公室赛务组负责选手签到,核对选手身份证、准考证,选手按规定佩戴好准考证,进入竞赛指定房间,各参赛选手对材料进行检查,如发现问题由裁判确认后可以更换,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;
⑷ 竞赛过程中,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,由总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决定
⑸ 竞赛过程中,选手若需休息、饮水或去洗手间,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;
⑹ 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,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操作。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,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。竞赛结束前5~10分钟,由裁判长提示。竞赛时间到后,各参赛选手应停止操作;
⑺ 选手操作结束后应进行必要的清理,经裁判员许可后方可离开竞赛现场;
⑻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则,对违反赛场规则,不服从裁判员劝阻者,经裁判长裁决取消比赛资格,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者,竞赛成绩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;
⑼ 竞赛所有操作为选手独立完成,竞赛时间为30分钟。
八、报名方式
1、以企事业单位形式进行报名;
2、领取报名卡地址: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(深圳市上梅林越华路深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内)博士眼境公司(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5楼502-503)、北大医院门诊7楼深圳市视光学会办公室。联系人:闵老师 电话:18025392035;宋小姐 电话:13530598200;戴小姐 电话:15899862811。
3、提交报名卡及领取准考证地址: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(深圳市上梅林越华路深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内)报名选手需提交身份证、社保卡、学历证书、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(验原件)
4、费用收取:每人10元,报名现场进行交款;
5、报名名额:初赛200人,先报先得,额满为止。
6、报名时间:2012年5月23日至6月3日;
7、温馨提示:所有选手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准考证参赛。
九、奖励设置
1、本次赛事设一等奖3名,二等奖5名,三等奖8名。
2、奖项:(1)并为获奖人员颁发奖品;
(2)获奖者获第一届深圳市验光技能大赛奖状。
(3)进入技能竞赛所有参赛选手颁发《第一届深圳市验光技能大赛》荣誉证书。
3、理论和实操双科合格的,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《眼镜验光员》高级职业资格证书。
4、本次竞赛一等奖,二等奖,三等奖,获奖选手符合《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》有关条件的,可获积分奖励。
十、补充说明
1、未尽事项由赛区组委会另行通知解释;
2、竞赛组委会拥有本竞赛的最终解释权。
3、请各会员企事业积极推荐人员参加。
深圳市视光学会
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

